首页. 公告. 转发中国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考试(法律科目)的通知》

转发中国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考试(法律科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国家文物局拟于近期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组织开展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考试(法律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3月28日(3月27日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北京文博大厦(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

  三、报考人员条件

  2010年—2012年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考试专业科目单科合格(总分60分以上)的考生(名单附后),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国有文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文物博物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国有文博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三)需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四、考试内容

  文物保护与文物进出境审核法律法规,具体包括:

  (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二)文物进出境审核制度

  (三)文物出境审核标准

  (四)相关国际公约

  五、报名材料和时间

  (一)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汇总,于2014年3月7日前统一寄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文物资质资格认证部(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

  六、考试成绩公布和资格授予

  我局将于2014年5月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对于此次法律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授予其此前通过专业科目的责任鉴定员资格,其后分别颁发《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证。

  七、联系方式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刘子璇  010—84849193 13126696508  传真010—84849895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吴旻  010-56792106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0年—2012年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考试专业科目单科合格人员名单

     2.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考试(法律科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