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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文物局关于补充陕西省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资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

    2013年,我局对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各地文物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截止2014年2月,我局已收到各地上报推荐材料356处。经我局组织专业单位初步审核,仍有部分申报材料存在资料不完善,未划定保护范围等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快申报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根据需补充材料清单(见附件1),按要求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并重新上报。

二、请各地市尽快完成申报推荐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并上报文字说明及示意图。

三、请各地市同时做好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新发现文物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名单见附件2),并上报文字说明及示意图。

四、请各地市务必于2月28日前将申报确认文件、申报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报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

五、近期我局将组织专家组赴各地市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复核和指导,请各地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29-85363204   庞子涛(省文物局),

          029-62781856   曾  欣(省文物保护研究院)

电子邮箱: 851107472@qq.com

 

附件1:申报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需补充材料清单.xls

附件2: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发现文物点名单.xls

 

陕西省文物局

2014年2月13日